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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能力作风建设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绥棱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3-08-21 16:37:22

                                                                                              关于3起能力作风建设典型案例的通报
自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对标“六抓六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作风方面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代春收受礼金问题
2023年3月31日,代春任绥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期间,劳动仲裁院开庭审理星星美术社老板任某某和其员工张某某工伤赔偿一案,在双方签署仲裁调解书后,代春接受当事人感谢费5000元。2023年6月,代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安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树君收受群众钱财问题
2022年6月7日,王树君任绥棱县安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期间,安居建筑工程公司代管“绥棱县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房产”),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王树君有以“世纪房产”名义为群众免费开具“房产登记”手续所需介绍信的职权,在群众找王树君开具介绍信的过程中,王树君以购房票据上的“购房者姓名”非本人为由拒绝开具介绍信,后向办事群众索要钱财,王树君先后两次以同样的理由索要办事群众钱财共计5000元。2023年7月,王树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忠林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张忠林任绥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期间,长山镇农户刘某为尽快将之前民事案件欠款执行回来,遂找到这起民事案件执行的受理人张忠林,并先后送给张忠林5000元人民币,张忠林收受刘某的钱款后,多次到绥化市北林区等地为刘某民事案件执行欠款。2023年7月,张忠林受到记大过处分。
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暴露出个别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滥权妄为、以权谋私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全县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的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要求,持续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听令而行、闻令而动,对能力作风问题“零容忍”严查办,对影响恶劣的案件“一案双查”,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