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情况】关于2起失职失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绥棱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1-06-17 16:43:05
关于2起失职失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规范履职尽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2起履职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民政局副局长马立新因审核孤儿补贴工作不严被问责
2011年至2018年,马立新在任民政局副局长主管儿童福利股期间,儿童福利股负责人李波因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致使阁山镇潘硕等7人违规申报了孤儿补贴。马立新作为民政局副局长,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作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马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副主任宋清仁在负责粮食收购领导小组工作中管理不善致使亏损严重被问责
2016年10月,宋清仁兼任县社粮食收购小组副组长期间,负责粮食收购工作,由于管理不善、经营管理费用过高等问题致使县社粮食收购领导小组亏损13.95万元。宋清仁作为收购小组副组长,在此项工作中存在管理不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宋清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敢担当、失职失责,对这些行为实施问责再次表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县广大领导干部必须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增强责任意识,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中、扛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