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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绥棱镇东升村党总支书记于坤鹏被予以党严重内警告处分

来源:绥棱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1-04-08 08:53:00

[党纪政务处分]
绥棱县绥棱镇东升村党总支书记于坤鹏被予以党严重内警告处分
经查,绥棱县绥双路西液化气站南侧林地四周有多人违反防火戒严期相关规定和棱森防办〔2021〕5号“关于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坟地上焚烧封建迷信用品,此行为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于坤鹏作为村党总支书记,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群众违规上坟烧纸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给予于坤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