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绥棱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11-19 20:06:57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曲敏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绥化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年。市委坚守初心使命,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实际行动体现“两个维护”,践行初心使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纪委监委班子召开47次常委会和集体学习会议,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入心入脑。班子成员带头下支部讲党课,到基层搞调研,结合实际,真学真用。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红脸出汗,真查真摆。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营商环境建设、违建“大棚房”和违建别墅清理整治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推进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立案31件,处分29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8件,处分18人。深入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协助市委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主体责任落实。2018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平均得分同比有较大提升。绥化市政治生态正在呈加快好转态势。
(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共查处问题2142个,处分2113人,同比分别增长33.5%和44.8%,问题当年发生率同比下降14.8个百分点。严肃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低保优抚、危房改造、扶贫资金等方面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套取冒领、偏亲向友等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73个,处分353人,问题当年发生率由2018年的36.2%降至15.3%。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持“打伞破网”高压推进,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03件,涉及40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充当“保护伞”128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严肃查办了绥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赵平,绥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栾忠山,庆安县公安局政委赵红军等“保护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移交的365件问题线索,已办结98.6%。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得到中央督导“回头看”下沉组的充分肯定。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33个部门对全市4个方面27个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教育、卫生健康、水务、民政、住建等部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工程领域和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221个,处分143人。庆安县、望奎县整治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违规违纪问题成效明显。
(三)纠治“四风”成效明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督促各地各部门紧盯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和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等问题,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08个,处分711人,通报曝光问题23批次63个。狠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坚持督促提醒、专项检查、大数据筛查、通报曝光等组合式常态化监督,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4个,处分575人,问题当年发生率同比下降18.4个百分点,收送礼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有效遏制。绥棱县纪委监委严查“小四风”问题取得实效。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多途径常态化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查处庸懒散拖、吃拿卡要、对群众态度恶劣以及参与经营性活动等破坏营商环境案件215件,处理216人,通报曝光问题31批次122个。市纪委监委出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试行)》,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安达市纪委监委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强化监督、严肃问责。明水县纪委监委举办市民议事厅,了解企业和群众诉求,推动解决机关作风和营商环境问题。
(四)监督基本职责落实有力。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监督相结合,着力提高监督质量,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完善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检举举报平台,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通过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检查、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各派驻(出)机构发挥“探头”作用,对驻在单位开展廉洁提醒、谈心谈话以及机关作风等日常监督。驻市住建局、执法局、水务局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数量居前列。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7672人次,分别占比78.7%、19.1%、1%、1.2%。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协助市委制定下发《关于容错免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向诬告者亮剑,为担当者撑腰,对5名恶意举报行为人追责问责,公开为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兰西县严肃查处2起恶意举报案件,震慑歪风邪气。
(五)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开展政治巡察。全市共巡察党组织890个,移交问题立案622件,党纪政务处分49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推进巡察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乡(镇)村联动,市县分级巡察了34个乡(镇)和215个村;全市42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部门联动,市县同步对7个部门开展“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820个、问题线索509个。开展住村巡察工作,得到省委巡视办肯定。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进巡察整改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落实,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共发现问题648个,提出整改建议1200多条。海伦市针对巡察反馈东风镇农村三资管理混乱问题开展了“清收治乱”专项整治。
(六)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804件,处分3735人,同比分别增长6.2%和6.1%,违纪违法行为当年发生率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市纪委监委立案354件,处分296人,其中市管干部36人。县(市、区)乡镇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比增长9.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受理我市越级信访举报同比下降35.1%,市纪委监委受理初访举报同比下降54.3%,受理反映市管干部的初次举报同比下降20.2%。追逃追赃工作成效明显,成功劝返国内外逃人员9人,占全省总数的18%。全市27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或交待问题。肇东市追回外逃人员4人。北林区成功劝返外逃多年的张某,追回涉案资金56万元。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化以案促改,查找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章建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34份,推动相关部门解决问题311个。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制度(试行)》,强化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青冈县纪委监委督促有关部门制定《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办法》,专门整治侵占截留粮补资金问题。构筑“不想腐”的堤坝。通过开展党纪条规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编发《案件警示录》、旁听重大案件庭审、通报曝光典型案件,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严守纪律规矩,树立崇廉拒腐的价值取向。
(七)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落实落细双重领导体制。市纪委监委主动向市委报告请示工作,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履职尽责。落实“两为主”的工作要求,按规定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案件查办情况,认真办理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加强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听取年度工作报告,会同组织部门提名考察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深入推进机构改革。调整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优化职能设置。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县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已印发“三定”方案;积极推进乡(镇)监察体制改革,共设立监察专员136人、监察员276人,进一步延伸了监察监督触角。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对照衔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开展了规范性制度法规文件清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业务管理以及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等工作制度9项,推动监督执纪、监察执法和刑事诉讼相关规定有机融合、协调贯通。全市查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24件,移送司法机关128人,其中处级5人,同比分别增长1.6%、3.2%和150%。
(八)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化“黑土纪法大学堂”、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组织参加上级纪委监委培训,实行轮流接访,利用机关“微学苑”阵地学习交流,开展全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委机关采取岗位试用、公开选调等方式调入干部21人,交流和提拔科级以上干部92人,其中处级20人。注重加强内部监督,市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公约(试行)》,明确行为规范,激励担当作为。勇于刀刃向内,全市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0人。
2020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市委和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扎实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失职失责、擅离职守、聚赌聚餐、违反禁令等问题。截止目前,处理220人次,其中处分97人,公开通报曝光78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不到位,把握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能力还不强,一体推进“三不”不平衡不协调;有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对政治监督的定位理解还不够深入,对问责的把握还不够精准,从政治上分析看待问题不够自觉。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运用“四种形态”还不够精准,对纪法规定学习不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够强;个别人还存在担当精神不足、纪法意识不强、自我约束不严等情况,甚至出现违纪问题。我们必须对这些问题和不足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我市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动“都城地”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担当,着力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要持之以恒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持续深化整改整治,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统一起来,推进践行初心使命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政治监督。要准确把握理解“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责定位和深刻内涵,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市委全会部署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尽锐出战、善作善成。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为实现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的纪法监督保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严明党的纪律首先从政治纪律严起,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严肃查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坚决清除“两面人”,真正把政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好转。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好转的意见,主动扛起政治生态建设的政治责任,聚焦实现政治生态全面整体向好,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市纪委协助市委抓好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用好考核结果,对失职失责、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督促党委(党组)做好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深入解决基层党建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巩固拓展政治生态建设成果。实施规范精准问责。加强对《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加强对脱贫攻坚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贫困县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优亲向友、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的严肃查处,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追责,助推决战决胜。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咬定三年工作目标,持续巩固工作成果,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放任不管、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帮助黑恶势力人员获取政治荣誉、侵占国有资产、逃避处罚,为黑恶势力提供资金支持、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等突出问题,加大重点案件攻坚力度,督促建立长效机制,拓展“打伞破网”成果。深入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在继续深化人防领域重点问题、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殡葬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同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大力解决供暖不达标、小区物业和农村“三资”管理混乱、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冒领社保低保资金、招投标领域乱象、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迟缓等问题。
(三)聚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驰而不息,一抓到底。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找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产生的根源,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重点治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落实民主决策机制中“一支笔”“一言堂”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防止权力滥用;重点整治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文山会海隐形变异,检查考核过多过滥,不敢碰硬、不愿担责等突出问题,确保基层减负不反弹。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挖享乐奢靡隐形变异问题,从严查处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借道旅游、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私等问题,对不知敬畏、挑战纪律的严惩不怠,绝不姑息。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从群众身边的小事着眼,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聚焦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说情打招呼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多渠道开展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推动机关作风和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深入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试行)》,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四)聚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完善监督体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自觉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工作,在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坚持党的领导,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报告请示,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继续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两为主”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监督作用。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着眼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能力,跟进完善派驻机构改革配套工作,推进派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指导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完善与司法机关衔接机制,在问题线索移交、退回补充调查、提前介入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推进法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积极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证据,全面提升办案质量。
(五)聚焦推进巡察联动机制,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提高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效果。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任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把握巡察对象行业领域特点,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问题就重点巡察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推动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联动巡察质效。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压实县级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督导,着力实现上下贯通、同向发力,不断提升巡察工作重点推进县(市)的工作质效。推动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加大推磨式交叉巡察力度,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责任,跟踪问效整改情况,严肃查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把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把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六)聚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减存量、遏增量。聚焦关键少数,加大对“一把手”和有行政审核审批权、执纪执法权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形成震慑。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着力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行业的“链条式”腐败,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重点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城建领域违法建设、违法拆迁、低价出让、以次充好,司法领域枉法裁判,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农业领域骗补骗保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入落实容错免责制度,打击诬告陷害,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着力构建防腐长效机制。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剖析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查找发案规律特点,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发生重大问题的地方和部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强化中华传统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注重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明纪、以案释法。
三、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有纪检监察干部的样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对标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发扬实干精神,深化能力和作风建设,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一)要“干”字当头,在勇于担当作为上下功夫。要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强化“跟我上”的担当意识,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带头实干、埋头苦干,真正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动引领作用。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想在前、谋在前、干在前,发挥骨干作用。要增强斗争精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强化宗旨使命,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高举反腐倡廉利剑,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要在实干中选人用人。把政治坚定、敢干会干、苦干实干、公道正派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明确导向,激励担当作为。
(二)要“会”字当头,在提升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要把提高履职能力作为重要任务。立足岗位需求找准着力点,通过以讲领学、以案带学、以考促学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政治、纪法、技能、安全、信息化等能力水平。要把创新工作载体作为重要抓手。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对案件管理规范化和案件查办质量开展评查,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信息技术保障平台。推进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建立廉政信息数据库。要坚持安全文明办案,严禁侮辱、打骂、体罚、虐待等行为,切实保障被审查调查人和相关涉案人员合法权益。强化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做实做细“走读式”办案安全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接送回访制度,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推进留置专业化看护队伍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三)要“严”字当头,在强化自我监督上下功夫。要在监督执纪中落实严的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办案文书,明确审批管理权限,规范监督办案业务流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查办案件涉及线索延伸办理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和案件线索管理。树立正确的办案观,坚决纠正盲目追求“零退查”“零不诉”“零无罪”等错误做法。要在工作执行中落实严的作风。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珍惜敬畏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始终保持高昂斗志。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习惯,遇事不推诿、办事不拖拉,敢于攻坚克难,主动担当作为。强化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对每项工作都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要在自身建设上落实严的要求。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严明纪律“红线”,落实“一案双责”制度,用最严的要求管住干部,严禁说情干预、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严查跑风漏气、打探消息、通风报信等失密泄密行为。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不管涉及到谁,都要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持续推动全市政治生态向上向好,为推进我市“都城地”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