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绥棱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09-27 18:13:56
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水果、土特产品、购物卡等节礼以及搞互相走访、联谊活动;
3.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4.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
5.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公款吃喝;
6.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7.严禁公款旅游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转嫁相关费用;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9.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10.严禁餐饮浪费、“带彩”娱乐和参与其他违纪违法活动。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迅速传达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带头纠“四风”转作风。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紧盯“四风”问题,要把收送节日礼品礼金、餐饮浪费等行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并进行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13555336417
2020年9月27日
编辑:绥棱县纪委监委